1

业务选择

2

智能引导

3

咨询结果获取

4

办理点选择

5

办理时间选择

6

申办人信息填写

7

预约-预约查询

户口市外迁入
投靠配偶 投靠子女 投靠父母 入户登记 入户登记
市外迁入-随军家属 市外迁入-招工招干 市外迁入-随军家属迁入 市外迁入-收养小孩 市外迁入-特大城市积分入户
市外迁入-纳税入户  市外迁入-投资入户 市外迁入-稳定居住就业 市外迁入-政策性安置 入户登记
户口登记
出生登记 恢复户口
申请补领身份证
申请补领身份证
回国入境 注销户口 户口项目变更更正
市内移居  迁出市外  分户 设立集体户
申换补领户籍证件(证明) 签发边境管理区通行证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办理 人口信息查询 新生儿童重名查询 收养登记 门(楼)牌号码申领
提示:

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受理中心已开通户政业务咨询专线,为市民提供统一、规范、便捷、高效的户政业务咨询服务。市民可在9:00-21:00拨打热线电话12345进行咨询,咨询结果同样准确规范。

您好!如需办理业务,请点击下方"预约办理"按钮,预约成功后,准备以下材料前往申办。
正在努力地加载数据中,请稍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提供方
正确材料模板
错误材料模板
需要原件
材料说明
显示第 1 到第 1 条记录,总共 1 条记录
*以上材料清单如未能反映申请人的真实情况,以现场工作人员解释为准。
网上办理
预约申办
打印咨询结果
我市户籍窗口列表如下,具体可办理地点请点击预约办理进行确认。
办理地点
办公时间
咨询电话
乘车指引
停车指引
交通指南
地图
提示:
    1、户政业务咨询、死亡注销、人口信息查询、打印准迁证、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等业务,不需预约,直接至办证点取号办理;
    2、目前已开通网上预约服务的户政窗口已基本覆盖全市各行政区域。花都区(含派出所),天河区政务服务中心,越秀区分局第一综合办证厅(越秀受理点)、第二综合办证厅(东山受理点),荔湾区分局综合办证中心、鹤洞办证点,海珠区分局综合办证中心,黄埔区分局综合办证中心港湾路办证点、香雪三路办证点户政窗口,增城区分局综合办证中心、增城区新塘办证服务点,白云区分局办证中心,番禺区办证中心及番禺区各个派出所(番禺区办证中心及番禺区各个派出所自2018年8月15日开始)实行“先预约,再办理”的措施。市内其它户政窗口暂实行“预约优先”的排队规则;
    3、除以上要求“先预约,再办理”的区域外,申请人可直接至可办理所需业务的办理点取号排队办理。目前,除换、补领居民身份证及死亡注销户口(须提交死者身份证原件,否则请回死者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等业务可就近办证点办理外,其他业务由户口所在的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请留意办理业务所属的办证点地址信息;
    4、暂未开通网上预约服务的区域,请至辖区的办证中心或派出所的户政窗口取号排队办理;
    5、申请人在成功预约了户政业务后,又自行取消预约的,在一个自然月内,如果取消连续预约达3次,则该月份内不再提供预约服务。

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受理中心已开通户政业务咨询专线,为市民提供统一、规范、便捷、高效的户政业务咨询服务。市民可在9:00-21:00拨打热线电话12345进行咨询,咨询结果同样准确规范。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办理指引:

一、办证范围

(一)申领对象。

港澳台居民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根据本人意愿,可以申请领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二)换领、补领对象。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有效期满、证件损坏难以辨认或者居住地变更的,持证人可以换领新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丢失的,可以申请补领。

二、所需材料

(一)申领。

1.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有效期内的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近期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3.居住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证明材料:以下证明材料之一即可。

(1)有效期内且租期半年及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

(2)有效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

(3)有效的购房合同;

(4)房屋出租人出具的当前租住且满半年的住宿证明;

(5)用人单位出具的当前居住且满半年的住宿证明;

(6)就读学校出具的当前居住且满半年的住宿证明;

(7)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及本人居住地址声明;

(8)有效期内且期限超过半年的劳动合同及本人居住地址声明;

(9)用人单位出具的存续时间超过半年的劳动关系证明及本人居住地址声明;

(10)用人单位出具的合法稳定就业时间超过半年的材料及本人居住地址声明;

(11)有效学生证及本人居住地址声明;

(12)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及本人居住地址声明

(13)其他能明确居住满半年和居住地址的证明材料。

4.未满16周岁,可由监护人代为申领。由监护人带领申领人一起前来申办的,无需额外提供代为申领手续材料;仅由监护人代为申领,申领人没有前来办理手续的,还需提供能证明申领人与监护人监护关系的出生证和监护人身份证明(护照、出入境证件或居民身份证等任一种)。

(二)换领、补领。

1.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有效期内的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近期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3.对于地址变更换领的,提供地址变更相关证明材料:以下证明材料之一即可。

(1)有效期内房屋租赁合同;

(2)有效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

(3)有效的购房合同;

(4)房屋出租人出具的当前租住的住宿证明;

(5)用人单位出具的当前居住的住宿证明;

(6)就读学校出具的当前居住的住宿证明;

(7)其他能明确居住地址变更的证明材料。

4.未满16周岁,可由监护人代为换领、补领。由监护人带领申办人一起前来办理的,无需额外提供代为换领、补领手续材料;仅由监护人代为换领、补领,申办人没有前来办理手续的,还需提供能证明申办人与监护人监护关系的出生证和监护人身份证明(护照、出入境证件或居民身份证等任一种)。

三、办理流程

需办理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到居住地所属受理点,提供以上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采集指纹、签名确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由监护人代为申领。申请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即可领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有效期是五年。居住证有效期满可以换领新证。

四、业务受理点

请通过“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提前预约或现场取号,前往居住地所属受理点办理。广州户政业务统一咨询热线:12345

预约办理
请填写身份证:
请填写姓名:
请填写电话:
前往预约
港澳居民,请输入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号码,请输入号码前9位,如右图红色框中所示。
港澳居民,请输入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号码,如果使用旧版的通行证,请输入右上角号码前9位,如右图红色框中所示。
台湾居民,请输入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号码,请输入号码前8位,如右图红色框中所示。
台湾居民,请输入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号码,如果使用旧版的通行证,请输入右上角号码,如右图红色框中所示。
出生登记-随父(或母)入户登记
请选择办证地点
预约办理大厅选择
    行政区划 办理大厅 办理地点 操作
    当 前 大 厅 预 约 指 引
    上午
    下午

    预约申请已提交

    预约成功,预约信息将会以短信形式发送到您填写的手机号上!

    温馨提示:

    因系统更新升级,预约短信可能延迟发送,您也可以通过(综合查询栏中的业务预约查询)查看预约信息,如有不便,尽情谅解!